公司股東會只簽字生效嗎?
股東會決議應當有與會股東簽字,否者無法認定與會股東人數(shù)是否達到召開股東會要求,贊成與反對票數(shù)是否達到通過決議的要求。股東會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兩種。定期會議的召開時間由公司章程規(guī)定,一般每年召開一次。代表1/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,1/3以上的董事,監(jiān)事會或者不設監(jiān)事會的公司的監(jiān)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,應當召開臨時會議。
召開股東會會議,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;但是,公司章程另有規(guī)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。該通知應寫明股東會會議召開的日期、時間、地點和目的,以使股東對擬召開的股東會有最基本的了解。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,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。
二、股東會決議包括哪些內(nèi)容?
1、會議基本情況:會議時間、地點、會議性質(定期、臨時)。
2、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:會議通知時間、方式;到會股股東情況,股東棄權情況。
召開股東會會議,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。
3、會議主持情況: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;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,董事長主持;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,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(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)。
4、會議決議情況:
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;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、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、分立、合并、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,必須經(jīng)代表2/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。
股東會會議的具體表決結果,持贊同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(shù),占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股份總數(shù)的比例。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情況。
5、簽署: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(自然人股東);
綜上所述,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每年開一次股東會,如果臨時有重大事項可以經(jīng)過提議召開。股東會決議應當有參會的股東簽字,只要是三分之二比例以上股東簽字,就具備法律效力。在股東會決議里面,往往包括召開程序、時間地點及議事內(nèi)容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