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爾濱市南崗區(qū)人民法院
民事一審裁定書
原告:黑龍江省金璽汽車商貿有限公司,住所地哈爾濱市道外區(qū)東棵街第******。
法定代表人:張雷,職務經理。
委托訴訟代理人:崔建華,男,1956年1月1日生,漢族,該公司法律顧問,住黑龍江省七臺河市桃山區(qū)。
被告:梁桂月,女,1973年1月19日生,漢族,住遼寧省大石橋市。
被告:營口沃爾物流有限公司,住,住所地遼寧省營口市老邊區(qū)青花大街**(營口傳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A廠區(qū))法定代表人:戰(zhàn)云飛,職務經理。廣州刑事律師
本案按原告黑龍江省金璽汽車商貿有限公司撤回起訴處理。
審判員常紀剛
法官助理焦洋
書記員宋爽
2020-08-18